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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范例6篇发布日期:2024-07-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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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态农业和低碳农业建设过程中,虽然农业、环保等部门不断扩大宣传,反复传达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但县、乡、村等基层部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并没有把生态农业建设、降低农业污染物排放作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认真落实执行,缺乏统一的规划。加之,从事农业的多是留守儿童和老人,文化水平低,对低碳农业认识不够,农业生产仍以传统粗放式生产模式为主,直接导致生态农业发展失衡。

  随着人口不断增加,衡水市人均耕地占有量呈下降趋势,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由1996年的0.143hm2下降到2005年的0.140hm2,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仅占土地总面积的3.77%,且50%以上分布在水源不足的地区,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较多。此外,近几年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较多,耕地后备资源少、生态环境约束大等矛盾愈加突出。

  全市11个县级市耕地总体质量偏低,90%的耕地土壤盐化现象严重,20%的耕地漏水漏肥,且部分耕地地势低洼,易受洪涝灾害影响。同时,全市农业生产基本以家庭为单位,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低,且全市农业科技研究机构少,技术服务人员缺乏,农业生产仍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为主,以上均导致土地生产效率不高,严重制约了衡水市生态农业的发展。

  近几年,衡水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尤其是特色农业已初具规模,但全市农业产业化仍处于初级阶段,主要表现为:龙头企业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数量上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对地方带动能力仍然偏低;特色产业规模偏小,产品品种偏少,产品研发能力低,原料型初级产品多,缺乏知名品牌产品;此外,全市产业化发展极为不平衡,各县市之间无论是在特色主导产业的数量上还是产业经营率上存在较大差距,如冀州产业化经营率为56%,而阜城仅为24%。

  针对衡水市生态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应采取多种方法促进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利用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工具扩大宣传,充分利用本地高校、职业学校、相关企业等平台举办相关培训活动和专题讲座,提高和增强农民生态农业的意识。同时,通过培养高素质农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为生态农业的建设提供科技服务。

  衡水市生态农业的发展一定要与各县市的实际情况相适宜,在细致调研和科学规划下,选择推广合适的生态农业模式。衡水市绝大多数县市均为平原区域,在作为平原产粮区的同时,可大力发展蔬菜产业,主要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模式为主,要侧重无公害农产品栽培技术的建设,提高优质农产品比重;景县、安平、武强等县畜牧业发达,应采用生态种养模式,在提高效益的同时,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桃城区、冀州两地应充分利用国家级湿地衡水湖这一优势资源,发掘冀州古城文化资源,利用旅游景点、休闲渔庄、邓庄乡特色农业园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旅游和休闲渔业旅游;深州、饶阳、阜城作为全市重要的瓜果生产基地,可推广农、牧、果、林复合模式综合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在整个产业体系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为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要做大、做强各产业龙头企业,发挥其带头拉动作用,将龙头企业、农民和市场联系起来,完善农产品原料到品牌建立的各个环节。与此同时,围绕本地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相关配套产业,如:生物肥料业、种子业、毛皮加工业、瓜果加工业等,实现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农业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随着我国农业进入新阶段,农业生产从注重数量转向注重质量和效益。在这种背景下,生态农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目前,虽然我国在生态农业的理论研究、试验示范、推广普及等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不能否认,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正成为限制生态农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生态农业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包括农学、林学、畜牧学、水产养殖、生态学、资源科学、环境科学、加工技术以及社会科学在内的多种学科的支持。

  以前的研究,往往是单一学科的,因此可能对这一复杂系统中的某一方面有了一定的甚至是比较深入的了解,但是对于这些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还知之甚少。因此,需要进一步从系统、综合的角度,对生态农业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特别是要素之间的耦合规律、结构的优化设计、科学的分类体系、客观的评价方法方面。这种研究应当建立在对现有生态农业模式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必须超越生物学、生态学、社会科学和经济学之间的界限,应当是多学科的交叉与综合,需要多种学科专家的共同参与,需要建立生态农业自身的理论体系。

  在一个生态农业系统中,往往包含了多种组成成分,这些成分之间具有非常复杂的关系。例如,为了在鱼塘中饲养鸭子,就要考虑鸭子的饲养数量,而鸭子的数量将受到水的交换速度、水塘容积、水体质量、鱼的品种类型和数量、水温、鸭子的年龄和大小等众多条件的制约。在一般情况下,农民们并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和经验对这一复合系统进行科学的设计,而简单地照搬另一个地方的经验,这是非常困难的,往往并不能取得成功。但目前在生态农业的实践中,还缺乏技术措施的研究,既包括传统技术如何发展,也包括高新技术如何引进等问题。

  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就不可能使生态农业得到真正的普及和发展。而政府的支持,最重要的就是建立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与保障体系。虽然目前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是非常成功的,但是对于生态农业政策的贯彻,还有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在有些地方,由于政策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民不能对土地、水等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

  因为对于比较贫困的人口来说,食物的安全保障可能更为重要;但对于那些境况较好的农民来说,较高的经济效益,可能会成为刺激他们从事生态农业的基本动力。

  对于生态农业的发展,服务与技术是同等重要的。但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服务体系,在一些地方,还无法向农民们提供优质品种、幼苗、肥料、技术支撑、信贷与信息服务。例如,信贷服务对于许多地方生态农业的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对于从事生态农业的农民们来说,盈利可能往往在项目实施几年之后才能得到,在这种情况下,信贷服务自然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以外,信息服务也是当前制约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因为有效的信息服务将十分有益于农民及时调整生产结构,以满足市场要求,并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另外,尽管必要的激励机制是十分需要的,但生态农业应当更趋向于开发一种机制,以使农民们自愿参与这一活动。要想动员广大的农民自觉自愿并能够自力更生地通过生态农业发展经济,能力建设自然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建立比较有效的能力建设机制,对于更为重要的基层农民来说,很少得到高水平的培训与学习的机会。

  发展生态农业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但在中国的许多农村地区,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仍然是一项紧迫的任务。目前生态农业的实际情况还不能满足这一需求,因为在一些地方,仅仅依靠种植业的发展,难以获得比较高的经济收益。中国加入WTO,既为中国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使之面临着新的挑战。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生态农业的发展还有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而其中,农业的产业化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人口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据估计,到2030年前后,中国人口将达到16亿。土地资源相对短缺,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而人口在继续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已经成为困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也必须通过在生态农业中延长产业链、促进农业的产业化水平来实现。

  在生态农业的发展过程中,组织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正如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所指出的那样,新的挑战和问题的综合与相互依赖的特征,与当前的组织机构的特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这些机构往往是独立而片面,与某些狭隘决策过程密切相关。中国当前的生态农业,也同样存在这种组织建设的不足。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紧密相连,农业经济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当前,可持续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只有在保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之下,才能够有效推进社会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却存在多方面的因素阻碍着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应当对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号召农民以及社会群众一起行动,解决问题,保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推动者社会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的污染是当前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有一部分人错误的认为: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只需要发展农业,而不需要注重环境的保护。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如果为了发展农业而肆意的破坏生态环境,那就只能够获取短期的农业经济收益,而无法保证农业经济的长远发展,这样根本不符合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战略。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当前很多的社会群众都拥有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但是在我国的一些偏远地区,由于教育水平及农业技术发展的落后,他们并没有那么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偏远地区的经济水平也相对较低,他们为了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面用农业来带动经济的发展,而忽略了生态环境的保护,水资源遭受严重污染,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荒漠化程度也逐年加重。而在较为恶劣的生态环境之下,农作物的种植、收益也会有所降低,这样不仅不能有效的发展农业经济,同时还会阻碍农业经济的发展。

  农业发展模式单一也是当前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的农作物种植、收获都还是采取人为操作的方式,这样不仅会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同时工作效率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另一方面,在很多的农作物种植地区,农民们将农产品收获之后并不会进行加工,发展模式就只是单一的种植、收获,很少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处理,也不会对农产品的剩余物料进行合理的利用,这就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业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对于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非常不利。

  在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科学技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我国农业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由于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来作为支撑,使得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的限制。科技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学习效率,为人民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同时,以科学技术作为支撑也能够有效保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当前的实际情况却是,农业经济发展缺少科学技术的支持与应用,很多地区的农业种植还是采取的传统的耕作方式,农业产量受到限制,农业经济水平则很难提升。

  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前提,必须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不同的农业发展地区,应当结合其具体的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不能够为了短时间内的发展而不顾环境的保护。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培养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他们自觉的加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列当中。另外,从我国当前生态环境发展的情况来看,很多r业发展地区的生态环境都遭受了较为严重的破坏,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相关部门应当出台相关的环境治理措施,如污水的治理,建立垃圾中转站,鼓励当地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开投放,严禁随意乱投乱放;大小便严禁抛洒于湖泊中等。这样才能够有效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样才能够有效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模式单一是阻碍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要解决这一问题,保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应当采取多元化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具体的措施,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其一,要将农业生产过程中剩余的物料进行合理的应用,这样不仅能够有效节省资源,同时也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从而获取更多的农业收益;其二,农业生产的方式,除了简单的种植、收获,农民也可以与一些企业合作,进行农副产品的进一步加工,保证农产品的多元化,由此获取农业收益,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所以,在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应当注重结合科学技术,借鉴学习别国的经验,开发利用适用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科学技术,并将其有效的利用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阶段,做到科技生产,这样才能有效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求得稳定的生存和发展,各金融组织的内部组织之间与其生存环境间经过长期密切合作和作用,形成了金融生态。金融生态是一种动态平衡系统,具有一定的结构特征,执行着一定的功能作用。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作为金融生态的子系统,主要涉及到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和其他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为维持动态平衡,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不断完善,构成相互作用,分工合作的系统。在系统中,农村经济作用于农村金融,而农村金融又反作用于农村经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相互影响、作用,使得农村金融环境处于高水平的均衡状态,而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互动又必须将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作为基础。因此,农村经济环境、农村信用环境、农村市场环境以及农村制度环境与农村金融业的产生和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内容。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是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但就目前现状来看,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着农村金融改革的顺利实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环境因素是影响金融生态建设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普遍存在着农民可担保资产不足、“法律行政化”、“胜诉率高、执行难”、缺乏保护农村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的专项法律等问题,使得无法有效实施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挫伤了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诚信环境的缺失则是导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的直接原因。一些农村企业和个人诚信意识和公众金融风险意识淡薄,通过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严重损伤了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金融机构缺乏正常获取和检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渠道,信息不对称,贷前调查难等问题的客观存在使得对自然人真实借贷情况难以掌握,这种风险的不可预见性影响着后续贷款,不利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改善。 本文由收集整理

  目前,农村私营个体企业财务制度极不健全,各种风险问题的存在给信贷留下了风险隐患。此外,随着金融同业竞争日益加剧,金融机构各项违规操作也相继出现,给金融行业自律和合规经营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一些企业和个人在多行开户借贷,有意逃避金融机构监督,直接加大了金融机构贷款营销和最终收贷难度,给其进行贷款欺诈提供了机会。

  在一些农村中,重数量增长、轻质量发展的现象十分普遍,违背了经济规律,使金融机构贷款风险高度集中,很容易造成金融机构贷款在少数行业、产业、项目上的沉淀和损失,阻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决定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面对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就必须深入研究,找到造成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问题的原因,从根本上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改善的实施。对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受传统思想的严重影响,许多农村依旧坚持农业生产是农村经济唯一保障的观念。这就使得农村金融建设的实施在贯彻推广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农业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直接导致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落后。

  受自身素质水平和劳动特点的影响,我国农民的经济实力水平十分薄弱。多年来的农事劳动给农民带来了经济收入,但不能从根本上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未能使农民真正富裕起来。而这种经济实力的薄弱,对于农村金融的生存和发展有着不利的影响。

  法律制度是保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根本依据,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然而,农村的金融法制环境并不健全,不利于风险问题的解决。

  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我国政策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不完善,是造成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决定着农村金融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建设有效的体制和机制,实现农村金融各方利益的动态均衡,从而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本文针对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战略对策。

  随着金融改革进程的加快,我国金融企业正面临着由垄断型市场环境向竞争型市场环境的转变。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环境来说,是新的机遇和挑战。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要求,必须充分分数农村合作金融的地位,将农村金融定位于适度赢利的信用互助合作组织。要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确保政策性支农银行资本金补充渠道发展的可持续性。努力构建有序、开放、竞争的农村商业金融市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同时,要重视“三农”保险,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为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三农”资金投入机制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就必须改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杠杆、利率杠杆等多种手段的作用,努力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和信用企业评定工作,在总结创新的基础上强化管理。同时,利用全社会的合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社会征信制度,设立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并要求政府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人才的缺失是制约农村民营金融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金融人才总量少、整体素质低、结构矛盾明显、市场化配置缺乏以及认识存在误区等问题给我国农村金融队伍建设带来了障碍。这就要求必须完善、创新人才机制,为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提高足够的平台和空间;构建人才市场,建立起高效的农村金融人才交流渠道和人才服务平台;健全法制、法规和法律服务体系,以保障金融人才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扩大宣传,深化正确的人才观;加强职业金融家和金融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为职业管理者队伍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生态权是指生态系统中生物在所处系统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是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农民的生态权是农民在农村生态系统中对生态安全、生态利益、生态选择、生态保护、生态发展等所拥有的各项权利总和。农民生存在农村生态系统中,是农村生态系统的拥有者、使用者、经营者和维护者,农民的衣、食、住、行都依赖于农村生态系统,生态权是农民在农村生存的基础,是农民最基本的权利,农民没有生态权,农民就不可能进行农业生产,农民的生态权遭受破坏,农民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农民的生态权是农民享受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的基础,是农民的基本****衍生的权利,农民在农村生态系统中生存,是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一个连接点,只有享有对生态系统的安全监督权、利益享受权、生态保护权、生态发展权和选择生态系统的权利,才能够在自己的生态系统中生存与发展下去。

  农民生态权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其一,生态安全权。生态安全权是农民生态权的第一权利,农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农业生态系统中间,农民的一切都必须依靠生态系统供给,生态安全是农民最重要的生态权。其二,生态利益权。生态利益权是农民对所处生态系统利益的享有权,是农民生存的物质基础所在。其三是生态选择权。农民对生态系统的依赖程度很高,生态系统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状况,因此,在合法的途径和条件下,农民应该有对自己生态系统的选择权利,就是农民自己为了生存,可以选择哪个生态系统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其四,生态保护权。农民应该拥有对自己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的权利,有权跟破坏自己生态系统的一切行为作斗争,有权对破坏自己生态系统的行为请求赔偿或补偿。

  农民生态权是农民权益的基础,是农民生存发展的保证,同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农村自然生态和谐,没有生态权,农村的自然和谐环境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它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是新农村建设主体权利保障的要求。农民是农村生态建设和维护的主体,是农村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系统对其生存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农民生活在农村生态系统中,他们的权利衍生于生态权,没有生态权,他们就不能生存,其他权利也不再存在。保障农民的权利,必须有生态权作为根据和基础。农民居住在农村社会,农村的生态环境是他们最大和最亲近的环境,生态变迁会影响农民的生存、发展,他们对所处的环境理当可以主张权利,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有建设社会主义生态和谐的新农村之权利,有维护新农村生态平衡的力量。

  2、是构建和谐生态农村的保证。生态和谐是生态平衡的重要特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之一。生态和谐是农民的夙愿,特别是在我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人与自然的的关系日益显得紧张,环境污染、人口问题、资源紧张、粮食短缺等问题严重存在,这些问题很大程度都与农村生态有关。而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城镇化的发展,是城市环境恶化向农村的转嫁,这种转嫁使农村生态环境更加恶化。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态和谐的建设。因此,给农民以生态权,是农民有权利城市生态恶化的挤压,能够使农村和谐协调发展,为构建农村生态和谐提供权利保证。

  3、为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问题提供长效机制。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农村生态问题不是农民本身造成的,也不是农民自己引起的,而是农民生态权缺失引起的。农民是农村生态保护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的受益者,但是,由于我国农民至今生态权缺失,农民不能拥有保护农村生态的权利,眼见生态环境被破坏却无能为力。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权在国家,环境保护局代表国家行使生态保护权,环保局本身的权威有限,在加上其对农村的监管有限,还有许多破坏农村生态的行为都以城市建设为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项目。因此,使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量不足。只有赋予农民强有力的生态权,农民有权利保护自己的生态环境,才能来自各方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才能建立起解决农村生态问题的长效机制。

  4、为维护农村生态平衡增强主体力量。生态平衡是新农村建设的环境基础,生态平衡不是政府单方的事情,也不是政府单方面能够解决的问题,它是生态系统中所有组分的事情,也是整个社会的大事。维护生态平衡要调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要动员全社会人员参与。农村生态的平衡是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关键,因为农村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大本营。当前,我国主要在环境保护基础上促进生态平衡,进而保护生态系统,没有赋予社会广泛的生态保护权利,这就造成了生态保护的主体力量弱小的局面。特别是在农村,农民还没有保护生态平衡的主体资格,没有形成主体力量。因此,只有赋予农民保护生态的权利,使他们成为保护生态的主人,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生态保护的主体力量。

  1、创新环境保护的理念。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国现行环境保护体制是一种国家本位主义的环境保护理念,把环境保护的权利通归国家所有,造成公民保护环境的权利缺位。农民对侵犯自己生态权的行为缺乏保护的主体根据,因此,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自己没有保护的力量。这种理念认为,环境保护是国家的重大事情,只能由国家统一行使保护职权。这种理念对我国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收到了显着的效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破坏主体的日益多样化,仅仅由国家保护的机制也日益出现缺陷。因此,必须创新环境保护的理念,赋予公民自力保护环境的权利,让社会所有公民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的理念,赋予农民环境保护的权利,使农民能够对自己的环境权利进行自力保护,维护农村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是保障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的主要措施,这也是农民环境意识日益增强的要求,还是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

  2、增强农民保护生态的主体意识。我国过去在地大物博的环境观念下,形成了一种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在农村,节约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远远不够,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被错误的资源观隐没。在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增强农民保护生态的主体意识,特别是农民生态权利意识,是我国新农村环境建设中的首要问题。生态权是现代社会里日益重要的权利,对于当代农民,生态更加重要。我国农民保护生态权的主体意识逐渐觉醒,但是自主保护意识不够强。生态权是一项随着生态危机而发展和凸显的权利,在以往的社会发展中,因为生态危机不严重,农村生态环境良好,农民的生态权也没有觉醒。随着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农业生产日益被生态危机影响,农民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态权利的重要性。我国农民要求生态权的主体意识正在逐渐增强,生态维权意识急剧上升,有农民和政府要生态权的,有农民不准企业上马的,不准企业开工的,但是,自主保护的能力和力度还是不够,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生态权。

  3,完善农民生态权保护的法律,为农民生态权提供保障。我国现行的生态保护法律几乎都存在于环境保护法律之中,可是环境保护法律还只是恢复性的保护,没有建设性和超前性的生态保护。对于农民自主保护自己所处的生态环境还缺乏法律保障。近年来各种在农村的项目开发、工业事故等造成的农村环境问题,农民没有相观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自我保护,只能由国家进行行政处罚,并且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也缺乏相关依据。因此,我国应该完善农村生态保护的有关法律,明确赋予农民自力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权利,为农民生态权的行使提供平台。

  “三农”问题说到底就是农民的问题。因为解决农业和农村问题最终都是为了解决农民问题,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关键点和出发点。我国的农民问题最关键的是农民人口太多,打破了农村生态系统的平衡,由此引发了很多的问题。

  首先,农民人口太多引起农村耕地资源人均严重不足。人多地少的问题就是生态系统里的非生物环境与消费者和生产者失衡的问题(生态系统的生产者是指绿色植物和某些细菌,它们是人类食物的最初来源)人口作为消费者的数量太大,非生物环境与生产者相对太少,因此,造成“三农”中农民和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使“三农”问题自身比例失调,因而引发“三农”问题。

  其次,农民人口太多造成农民在农村就业压力巨大。有些地方的农民只有几分责任田和几分自留地,一年大部分时间都闲着,有力没有地方使,由于收入不高,只能维持一般的温饱,造成农民劳动力巨大的浪费。

  众所周知,我国现在由于生态的破坏,每年都有局部的洪水和局部的旱灾、虫灾,加上生态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最终都将降临到农民的头上——农业歉收甚至完全失收,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现在农业生产条件正在日益恶化。

  首先,农业生产的气候条件在日益变坏。农业生产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或减少产量,或降低质量。增产不多,甚至要用高成本才能维持原来的产量,致使农业的增产问题日益严重。

  其次,生态的破坏引起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局部的灾难在我国从没有间断过,自然灾害每年造成的损失,据专家估计远远超出了农业的增长。

  再次,生态的坡坏使农业的生态链被损害,影响农业的收成。森林砍伐、草地破坏、杀虫剂的过度使用、化肥的滥用,已经使土地的生产能力在日益退化,这需要生态的长期恢复和环境的逐步优化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同时,自然环境的破坏也严重影响着农业的发展。使农业的生产活动存在巨大的危机。

  我国农村的主要问题是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土地等资源的可持续,但是,我国农村的生态可持续问题十分突出,所以也是一个生态问题。

  首先,生态失衡使我国农村的资源正在日益减少,影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农村的耕地资源正在工业化与城市化中锐减。我国现有近1亿农民工和4000万失地农民由于土地资源缺乏而加重农村问题。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的统计,我国耕地面积1996年为19.51亩,到2003年减少到18.51亩,七年间竟减少1亿亩。同时,农村的其他资源也在日益减少。

  我国当前的许多农产品由于生态问题而被拒绝在国际贸易之外,我国不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农村就不能参与世界的贸易竞争,这不仅会使农村的发展受到阻碍,而且会使我国农村在竞争中被挤垮

  由以上得知:“三农”问题是一个生态问题,那么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用生态的方式。只有生态方式,才能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标本兼治的方法。

  其一,树立科学的生态观。在农村,必须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出发,切实维护农村的良好生态环境,坚持农村、农业、农民的可持续发展。树立科学的生态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统筹发展观。

  其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农村。生态农业既是人类的自然需要,也是当前世界农业发展的趋势。社会发展的趋势将是生态化的,人类社会也只有在生态平衡的条件下才能发展自己和使自己幸福。